東南網12月26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前親民黨“立委”林正二因涉及賄選,在今年7月11日被“最高法院”判刑確定,“中選會”委員會議今(26)日開會通過,連帶處罰親民黨140萬元(新臺幣,下同),對此,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表示,整起事件根本就是有人利用司法“逼殺親民黨”,並故意選在此時要將親民黨“污名化”,手段非常惡劣。
  前親民黨“立委”林正二,被控在2007年競選第7屆“立委”時,花1萬多元擺了兩桌餐飲宴客從事賄選行為,被“最高法院”判刑1年8個月,林正二先是於2010年第7屆“立委”任內,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並隨即解職,在擔任本屆(第8屆)“立委”時,再度因此案喪失“立委”資格。
 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對此表示,整起事件根本就是有人利用司法來“逼殺”親民黨,林正二是在正式競選活動開始之前,安排兩桌餐飲慰勞自己的競選幹部,所有經費也不過1萬多元,相較於之前屏東、南投有候選人涉嫌花錢買票賄選被抓到,連親友都被收押,最後竟獲判無罪,實在差異太大,難道不同政黨,司法就有不同待遇嗎?
  劉文雄還說,馬英九在競選時,難道就沒有請輔選幹部吃飯?此外,“最高法院”是在7月判刑確定,“中選會”如果真要罰早就可以罰了,卻拖到現在才決定處罰親民黨,時機點也未免太敏感,顯然是想刻意將親民黨污名化,這起事件從一開始到現在,都讓人感覺手段非常惡劣。  (原標題:“立委”賄選案親民黨連帶遭罰 劉文雄:逼殺親民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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